夏末秋初,凉风习习。昨日,许昌宏源焦化有限公司董事长林美珠来到河南省襄城县法院七里店法庭,送上一面上写着“襄城法官,俺企业保护神”。林美珠无限感激地说:“没想到对我一个福建外来企业这么保护,这么快就帮助俺追回了两笔设备款”。
今年3月23日,许昌宏源焦化有限公司来到襄城县人民法院起诉山东阳光天润化工设备有限公司所售设备不合格,要求退回设备款19万元。该县法院受理此案后,法官李双、书记员岳豪远顶风冒雨来到山东阳光天润化工设备有限公司送相关诉讼材料。4月份法官和原告一起来到山东阳光天润化工设备有限公司和被告调解此事,给被告讲合同法、产品法等法律知识,动之以情,晓知已理,原告和被告同意和解,达成调解协议,同意被告支付原告16万元。
今年6月,许昌宏源集化有限公司,起诉河南省友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环保监测设备不合格,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42万元,并申请财产保全。该县法院受理后,当即对被告帐户上的42.43万元进行冻结,然后向被告送达相关诉讼材料,最后,经过耐心工作,双方同意和解。
近日,襄城县人民法院还审结了3起10人涉及4个外来投资企业财产权的刑事案件,涉案的10人中有4人以盗窃罪被判处了拘役至有期徒刑的刑罚,为外来投资企业的正常生产运营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极大地推动了襄城经济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