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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翁零成本讨债 陌生法官倾全力执结

  发布时间:2010-09-01 10:22:27


    “没想到俺就打了一个电话,法官们就来回几趟的跑,从没花过一分钱,还拿到了全部的欠款。俺不说些心里话表示感激,这心里不踏实啊……”这朴实的话语来自一位七十多岁的老翁的感谢信。

    房主遭遇无赖租客

    家住洛阳市老城区的老汉安某已经70多岁了,为了收入宽裕点,2009年1月,安某腾空了位于洛阳市老城区的一处旧宅院,租赁给来自禹州市古城镇的张氏兄弟,月房租不足300元。张氏兄弟租来安某的房子,把它改成生产米粉的小作坊。不到半年时间,安某就发现租出去的房子变了样子:墙壁被熏黑了,玻璃被震碎了,自来水管也破损漏水了。安某又去查水费,发现拖欠高达2700余元。

    安某连忙找张氏兄弟商量,不料张氏兄弟当面答应补上欠费,维修房子,暗地里却却趁安某不在场,偷偷拉走了家具、电器和工具,来了个人走屋空不照面。安某遭遇无赖租客,无奈下起诉到法院。2009年11月,洛阳市老城区法院一审宣判,判决张氏兄弟支付安某水费、房租、修复玻璃、墙面费共计2275.40元。

    判决生效后,张氏兄弟仍不见踪影。洛阳市老城区法院遂邮寄委托禹州市法院执行该案标的款。

    老汉连线亲民法官

     2010年3月,在家生闷气的安某接到了一个外地的长途电话,电话另一端是禹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员王国敏。王法官耐心的向安某详细了解了案件的来龙去脉和被执行人的具体情况。随后,王法官便到张氏兄弟在农村的老家查看。但张家中只有老母亲一人,老太太说两个儿子过年都没回来,不知道在哪儿打工。

    王法官冒着酷暑往返几趟,一直未见被执行人,又再三做老太太的工作,结果并不理想。但王法官并没有灰心,继续到当地派出所调取张氏兄弟及其家属的身份材料,又多次到邮政储蓄、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功夫不负有心人,2010年5月底,王法官终于查询到被执行人在洛阳市涧西区农业银行有活期存款7000元,足以支付本案标的款。

    案情峰回路转,王法官快速反应,第一时间制作执行裁定书,并与委托法院的执行员电话沟通情况,希望委托法院及时行动,并向该院正式去函,书面说明被执行人的账户情况,促其尽快扣划此款以便早日实现安某权益。

    在王法官的努力下,8月25日,安某终于收到被执行回的2275.40元标的款,为表达感激之情,安某发自肺腑的写下了本文开头的感谢信。

责任编辑:刘铁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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