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上午,省法院“四项重点工作”检查组一行八人莅临我院,对我市法院开展“万起案件评查”、集中清理信访积案、刑事涉煤矿难“四类”重点案件评查、第九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的“三查”等“四项重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组长、省法院刑四庭庭长高跃波,检查组联络员苗振林对我院工作提出要求,市中院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张英绍向检查组详细汇报了我市法院“四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许昌中院党组高度重视上级法院部署的各个专项工作,坚持以开展好各专项工作为“抓手”,纠正执法问题,规范执法行为。一是按照专项工作的要求,全市两级法院均成立了相应的活动领导小组,由院“一把手”或分管院长担任组长,把专项工作作为阶段中心工作提到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与法院其他工作同研究、共部署。二是全市两级法院均设立了活动办公室,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三是全市两级法院均制订了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活动要求,细化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任务落实。四是切实加大专项工作的督导检查。各基层法院“一把手”和党组成员亲自掌握活动进度情况、亲自研究制订解决措施、亲自跟踪问题彻底解决、亲自研究责任追究;中院每周由一名党组成员带领督查组,实时监督全市法院专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
张英绍副院长就我市法院“四项重点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打算也向检查组作了详细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