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上,梁某连声哀叹他的运气太差。的确,他连偷四辆汽车,不但没能挣到一分钱,反而搭进去了几十元的油钱,外加数年的铁窗生涯。2008年5月29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
今年23岁的农民梁某在2002年曾因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刑5年,2006年7月他刑满出狱后,仍将歪门邪道作为谋生的手段。在2007年9至12月期间,梁某在许昌市区连偷四辆车。第一次,他撬开了一辆松花江面包车,但因车的方向盘被锁,他摆弄了许久没有打开,只得作罢;第二次,他盗窃一辆昌河面包车,但由于车技不佳没走多远就撞上了路边的防护栏,结果车翻人伤,他只得弃车逃窜;第三次,他盗窃一辆哈飞面包车后,只开了不到两公里路程,车便没油了,他只好到一个加油站加了30元钱的油,但加油后车却怎么也发动不着了,无奈之下,他只能悻悻将车扔在加油站路边,再次逃走;第四次,贼心不死的他再次盗得一辆五菱面包车(价值1万元),这次,他终于顺利驾车从许昌开回到他的老家开封市尉氏县,就在他联系好买主得意洋洋的盘算着要发一笔小财时,被该县公安部门当场抓获。
因梁某刑满释放后五年内重新犯罪,系累犯,法院从重对他做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