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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儿童遭遇强奸 色魔受到法律严惩

  发布时间:2010-10-22 16:35:53


    父母外出打工放女儿一人在家,不料竟遭禽兽乡邻多次强奸,导致小女孩患上精神病。鄢陵县人民法院2010年10月21日依法审结一起强奸案,以强奸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十一年零二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2009年10月份的一个星期五晚上,被告人刘某到本村杜某家中,在明知杜某未满十四周岁的情况下,仍与其发生了性关系。此后至2010年5月13日,被告人刘某多次到杜某家中与其发生性关系,致使杜某患上急性应激性精神病。

    2010年5月18日,被告人刘某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明知被害人未满十四周岁,仍长期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情节恶劣,并造成被害人患急性应激性精神病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刘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多次奸淫幼女,情节恶劣,应从重处罚。根据本案的其他情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铁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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