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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分粮库公款 “蛀虫”接受审判

  发布时间:2010-10-22 16:45:14


    2010年10月21日下午2点,长葛市人民法院审判大厅前人头攒动,因为下午2点30分将在这里公开审理由长葛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朝娟出庭公诉、长葛人民法院副院长孟军营担任审判长审理的钟桂花(化名)涉嫌贪污罪一案。

    站在被告席上的她慈眉善目,叫人很难与涉嫌贪污的犯罪嫌疑人联系起来。面对庄严的法庭,她悔恨地泪如泉涌。

    长葛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8月,钟桂花担任许昌某粮油贸易储备有限公司的会计兼出纳,该公司在经营期间,违反财务制度,私设外账,将部分经营利润、力资费等款项计入外账,未在正常财务账薄中显示。2009年5月,经上级决定,钟桂花所在的公司变更为中央储备粮许昌某分库,负责人仍为徐某、文某,钟桂花的职务也没有变化,其财务应由许昌直属库进行管理,钟桂花在徐某指使下将外账中的1002940.20元隐瞒,三人预谋以后待机私分。2009年9月25日至12月初被告人钟桂花和徐某、文某预谋后,将隐瞒下的款项分次取出,扣除单位日常支出,将其中的95.5万元分四次予以私分,钟桂花分得28.5万元。被告人钟桂花将分得的款项分别以自己、丈夫、儿子的名义存入银行。案发后被告人钟桂花所分得赃款全部退缴。

    面对着慷慨激昂的公诉人及众多旁听群众,钟桂花自愿认罪,合议庭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对普通程序进行了简化审理。庭审中钟桂花屡次对自己的罪行追悔莫及、痛哭流涕,一再恳求法院从轻判处。最后陈述时,她警醒世人,要汲取她的教训,时刻重视自己世界观的改造,不断学习法律,遵守法律,要经得起金钱的诱惑。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我们相信,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惩处。

责任编辑:刘铁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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