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李法官,感谢你们多次的上门开庭,今天周末你还亲自将调解书送给我,”2010年10月24日,接过调解书后,一直被婚姻纠纷案件纠缠的王女士满头大汗,并激动的流下了眼泪。
原来,原告王女士1998年从外地来到许昌打工,后与被告王先生经人介绍认识相恋,于当年年底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较好。但天有不测风云,2006年5月,被告王先生因酒后坠床致“重型颅脑挫伤伴脑疝形成”,虽经治疗,生活一直不能自理,经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几年中一直有王先生的父母照顾。王女士于2010年4月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宣告王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要求解除和王先生的婚姻关系。在接下来的诉讼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王先生一直卧床,其父母又年迈多病,为方便当事人诉讼,遂和书记员一起到原、被告家中,巡回审理该案,于次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宣判王先生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导王女士与被告父母签订变更监护协议。在离婚诉讼中,承办法官抽出中午休息时间,顶着酷暑烈日,再次登门调解,苦口婆心耐心细致地做被告王先生父母的工作,劝说他们多为原告王女士的未来考虑,办案法官全心全意为民办事的行为感动了了两位老人,当场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之后两位老人拉着办案法官的手说,“我们老两口很感激儿媳妇这几年的辛劳,我们也希望她走日解脱出来,你们法院两次的上门服务和拉家常的工作也实现了我们的心愿”。
考虑到王女士的工作时间紧张,平时没有时间来领取调解书,办案法官决定周末加班将调解书亲自送到王女士的手中,于是并出现了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