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后,家住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高桥营办事处某社区的大虎、二虎(化名)不愿赡养继母,并远赴广州打工。2010年11月2日晚,在魏都区法院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刚从广州打工归来的大虎向继母郭老太补齐了所欠的赡养费4500元。
今年年近七旬的郭老太年轻时由外地改嫁到许昌市魏都区高桥营办事处某社区。当时,郭老太改嫁的丈夫与前妻已有两子一女。随着时间慢慢流逝,丈夫的两个儿子大虎、二虎先后成家,女儿也远嫁山东。2000年,郭老太的老伴病逝。之后,大虎、二虎便不愿再养活继母,还将郭老太从家中赶出。无家可归的郭老太只得在村干部的帮助下,住到村里一个废弃的小学校舍里,仅靠政府提供的低保勉强度日。
2006年5月,在别人的指点下,郭老太将两个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赡养费。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两被告每月各给付老人赡养费200元,面粉50斤。判决生效后,大虎、二虎履行了部分义务。但从2009年起,两人便不再履行义务,对郭老太不管不问。无奈之下,郭老太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为躲避执行,大虎、二虎远赴广州打工。
面对两名被执行人外出打工、下落不明的现状,接手此案的魏都区法院执行法官并没有放弃。执行法官多次带着生活用品到老人居住地方看望老人,并和村干部沟通协调由村里出面照顾老人生活。同时,执行法官通过深入做村民工作,使村民踊跃提供大虎、二虎消息的线索。2010年11月2日晚上10点多,知情人举报,大虎刚从广州打工回来。接到电话后,执行法官在请示领导后,当即和另一名同事赶到大虎家中,将进家不到一个小时的大虎堵在家中。将大虎带到执行局后,面对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明之以法的教育,摄于法律的威严,大虎当场打电话通知家人送来2009年至今拖欠的赡养费4500元,并表示回家后立即补齐拖欠的面粉。考虑到郭老太行动不便,执行法官又于次日亲自将执行款送到了郭老太居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