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岁的买某入室行窃,不料惊动了房主。买某挥拳打伤失主,这一举动使他的犯罪性质发生了改变,盗窃行为也因此升级成了抢劫。2010年10月29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买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00元。
5月2日13时50分,买某窜至市区莲城大道一店铺内,趁店主王某午睡,拿走了王某床头的一个手提包。得手后的买某拿着包准备逃走。王某的妻子听到动静,从里屋走了出来看见买某后,便大声呼喊王某。买某见行迹败露,举起拳头砸向王某的妻子。被惊醒的王某见一陌生男子正在殴打妻子,立刻上前与其厮打。在打斗过程中,王某的左手小拇指受伤出血。尽管如此,王某和妻子并没有妥协,面对凶狠的买某,他们与其斗智斗勇,最终联手将其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买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情节严重,事实清楚,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故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