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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中院:副市长参加“公众开放日”

  发布时间:2010-11-10 15:01:03



    2010年11月10日上午,在许昌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在许昌中院召开之际,许昌中院举行了本年度第六次公众开放日活动。许昌市副市长秦春梅、共青团许昌市委书记王志宏等领导和其他与会人员参观了法院的少年审判庭、立案大厅、廉政文化长廊等。许昌中院还特别展示了在今年开展的“保护儿童妇女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中所取得的成绩。参观人员对许昌中院在活动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为不断增强人民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许昌中院高度重视公众开放日活动,把开放日作为展示法院公正司法、文明司法形象的一个窗口,不断总结相关经验,进行了长效化机制的探索。首先,每次活动前都要制定详细的活动策划方案,增强活动的针对性。不断扩大活动参加人员的范围,并根据参观人职业的不同确定不同的开放场所和开放内容,确保真正达到让人民群众了解法院、理解法院的目的。针对参观的大学生,安排他们重点参观庭审的过程;针对普通群众,安排他们重点参观庭审直播和法院廉政文化建设;针对军人,安排他们重点了解审判程序和实体法知识。其次,增强公众开放日的灵活性。不拘时间、不拘形式,只要适合人民群众参观,就适时举行活动。本次公众开放日,就是借着共青团许昌市委在许昌中院召开许昌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与会人员较多的机会举行的,扩大了法院依法审判的影响力。第三,做到活动常态化。除了省法院规定的统一开放日之外,许昌中院随时接受人民群众要求参观法院的申请,然后集中时间安排,满足人民群众了解司法的期待。

    此次开放日活动,与会人员对许昌中院的基础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审判成绩赞不绝口。许昌市副市长秦春梅还详细参观了少年审判庭,深入了解圆桌审判的方式,当她看到审判员、被告人的牌子与其他审判庭不一样时,便问讲解员是怎么回事。当得知是为了减轻未成年被告人的思想压力,特意制作的类似于会议标牌式样,她高兴地说:“许昌中院在保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方面考虑得很周到,做得很好!”

责任编辑:刘铁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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