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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中院召开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1-01-21 16:13:41


    1月20日,许昌中院召开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座谈会,市发改委支铁办主任陈冠军、市政协常委陈旭恒和金融系统代表、企业界代表、高校代表、基层组织代表、许昌市两级法院部分同志等3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中院副院长申大超主持,省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马献钊出席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与会代表就法院如何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听完大家发言后,马献钊副主任指出,座谈会开得很成功、很及时,充分说明许昌中院对省法院党组的决策高度重视、领会深刻、措施得力。马主任说,人民法院作为司法机关,在中原经济区建设进程中,肩负着特殊使命和重要任务,是促进保障、调整平衡、监督制约、规范引导、制裁打击、建言献策的重要力量。人民法院要紧紧围绕加快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大局,找准定位,主动融入,以更严格的要求、更扎实的工作、更优良的作风、更突出的成绩,完成好“中原经济区建设护卫队”的光荣使命。

    申大超副院长在总结讲话中指出,一要认识到位,我们要深刻认识中原经济区建设和省委省政府把许昌纳入中原经济区核心区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准确把握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基本思路和工作重点,自觉服务和积极投身于中原经济区建设伟大实践中去;二要措施具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确保形成服务保障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强大合力;三要方法灵活,行使审判职能时要因案制宜、因时制宜、因事制宜,同时要拓宽服务职能,积极探索各种可行的方法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四要提高素质,积极打造一支勤奋工作、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坚强有力的法官队伍,为中原经济区的建设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刘铁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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