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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地市中院、省人大代表、企业家代表齐聚许昌共商服务企业大计

  发布时间:2011-02-21 09:24:56



许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梁开生致辞


省法院民二庭庭长于东辉讲话


省人大代表就法院如何为企业服务提出建议

    2010年2月18日上午9时,河南省高院民二庭组织发起的服务企业座谈会在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许昌、漯河、驻马店、周口四市中级人民法院主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各民庭庭长、省人大代表、企业家代表共计3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为2011年如何更好地为企业发展服务把脉问计。

    许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梁开生在致辞中首先介绍了许昌地理、人文情况。许昌有装备制造、能源电力、食品加工3大主导产业,烟草、电力电子、超硬材料、发制品4大特色产业,以及“一带十区20个产业集群”、40户重点企业、100户“小巨人”企业和20户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构成了许昌特色鲜明的产业布局和产业基础。全市拥有7家上市企业,贸易伙伴达112个国家和地区。为了更好的为企业服务,许昌中院自觉将审判执行工作与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合拍共振,先后出台了《关于为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和服务的实施意见》、《关于依法支持和保障许昌新区建设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法院为企业发展、许昌新区建设和城镇化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开展“维护外来企业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依法审理涉及外来投资企业案件;设立法律咨询顾问点,组织法官走进企业,开展法律培训,提供法律咨询,努力营造优良投资环境。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将服务企业建设落到了实处,受到企业的广泛赞誉。2010年,全市法院共审执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4795件,执结民商事案件2721件,执结率为97.5%,执结金额5.2亿元,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今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中原经济区战略决策部署的重要一年。要继续强化审判工作为企业发展服务的意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继续创新为企业发展服务的措施和办法,不断拓展为企业发展服务的途径和空间;继续提升法院服务企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辖区企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漯河、驻马店、周口中院的同志也分别介绍了各自法院为企业服务的好的做法和努力方向。

    与会人大代表和企业家代表首先对人民法院切实为企业能动司法、主动服务表示感谢,其次结合各自企业的具体情况,对司法服务提出了好的建议和意见。如加快提高法官的整体素质、对企业实行平等保护、多到企业进行法律宣传等等。

    省高院领导指出:为企业更好的服务一直是人民法院司法实践追求的目标之一,要让企业更好的发展,人民法院就要不断进行调查研究,急企业之所急,解企业之所难,不断创新为企业服务方式。2011年度,全省法院在民事审判工作中,要重点提高服务意识及服务水平,树立公正、亲民的良好司法形象,为全省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刘铁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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