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河南省襄城县法院以十七大“关注民生、维护民权、保障民生”的精神为统领,结合本职,紧紧把握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质,从完善涉诉信访和执行工作机制入手,加大调解力度,努力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近日,该院妥善执结了一起长期困扰县、乡的农户建房案件,有效防止了矛盾激化和百余群众集体访事件的发生,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及群众的一致好评。
李善良系河南省襄城县库庄乡大庙村五组农民,因村镇规划,老宅基地2004年被收归集体。县、乡政府于2004年5月8日、同年9月15日为其另划一处新宅基地建房并为其颁发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村镇建筑许可证。李善良手续齐全合法,动工建房时,却遭到本村四组大部分群众的阻拦,理由是该宅基地占住了他们组的土地。经县、乡政府多方进行调解无果后,李善良起诉侵权人吕成�%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