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许昌的杜某三天之内跑了五趟医院,但杜某频频光顾医院并不是为去看病或探望病人的,而是将医院当成银行,将病房作为“取款机”,前去实施盗窃的。今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对杜某一案作出判决,杜某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杜某出生于1991年8月,家住许昌农村。虽说是当代90后青年,但杜某却懒得奋斗且好逸恶劳。2010年12月的一天,杜某在偶然一次去许昌某医院病房探望生病朋友时,发现这家医院人流量很大,而病房几乎没有防盗设施,病人及陪护家属的防范意识也不强。囊中羞涩的杜某顿时有了在该医院盗窃的念头。经过多次去该医院“踩点”,杜某更加确信了自己独到的“眼光”。随后,杜某于2010年12月23日、25日、28日,在三天内五次光顾该医院,在不同病房分别盗取现金400元、900元、1300元。三起盗窃案发生后,医院保卫部门通过查看被盗时段医院监控录像,认为杜某有重大作案嫌疑。12月30日,距杜某上次盗窃仅隔一天后,尝到了甜头的杜某再次来到该医院欲再伸黑手时,被守株待兔的医院保安人员抓获,将其扭送至派出所。面对公安干警的讯问,杜某交代,偷的钱不经花,两天就花完了,所以没钱了就又去医院了。
魏都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