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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套骗术屡试不爽 贪念作崇落入陷井

  发布时间:2008-06-17 08:53:55


    “真没想到他们是一伙骗子,连藏在鞋子里的100多元钱也被他们生生骗走了……”家住魏都区郊区的刘某想起被骗的经过时,后悔得几乎落泪。今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陈某、李某、贺某7个月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各处3人1万元的罚金。

    2007年9月29日6时许,70多岁妇女刘某正在许昌汽车站附近的公交站牌前等车,这时过来一个穿着时髦的中年男子陈某和她搭讪,当陈某套出刘某老家时,便说和她是老乡。这里,李某从他们面前走过,一个钱包从李某的口袋里掉了出来。陈某赶紧捡起钱包,把刘某拉到一辆出租车上提出平分钱包里的钱。就在这时,李某追上了两人,并坐到了出租车副驾驶位上,称有人看见他们捡了钱包,不还钱包他就不下车。

    出租车拉着三人出了市区向西驶去,坐在后排的陈某悄悄和刘某商量,让她拿一些财物“押”在自己这里,拿着捡到的钱包先下车,自己甩掉李某之后再和她会合。就这样,刘某取下手上的金戒指和藏在鞋子里的100多元钱作抵押,下车后,她苦苦等了半天,也没有见到陈某的影子。

    其实,陈某和李某是一伙儿的,他们实施诈骗之前,还有30多岁的贺某负责“望风”。这伙儿人先是假借“老乡”身份和被害人套近乎,之后利用“掉钱包”的老骗术,先后骗取了多人的财物,案值21089元。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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