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银行汇款非常便利,人们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汇款,但因疏忽也会给人带来大麻烦。家住山东青岛市的王鑫便是受害者。王鑫就是因在网上银行汇款时,由于操作失误,不小心将65500元业务款汇到了不相干的第三人赵虎的银行帐户上,虽几经交涉,但赵虎拒不返还。6月3日,王鑫将赵虎和其开户银行告上法庭,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已受理此案。
王鑫诉称,2011年3月30日,王鑫按照其父亲的要求向客户汇款,在通过网上银行汇款时,由于操作失误,误将65500元的业务款汇到了家住许昌的赵虎设在工商银行的个人账户上。王鑫发现后,多次联系赵虎交涉,要求其返还此款,但赵虎以种种理由拒还。后王鑫经过多方咨询,认为赵虎的行为属于不当得利,其应将该笔款项返还给自己,银行也应当履行协助的义务。6月3日,王鑫一纸诉状将赵虎和其开户银行诉至法院,要求赵虎返还不当得利的65500元及索要过程中的差旅费,同时申请法院将该笔款项诉讼保全。
在此,法官提醒广大群众,网上银行汇款时一定要小心仔细,多方核实后再认真办理汇款手续,不要因为一时的疏忽大意而导致纠纷的发生。如果出现诸如上述错汇款项等问题时,在与对方协商不通的情况下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好及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以保证款项不被转移,从而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以上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