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嗜赌成瘾难自拔 诈骗轿车充赌资

  发布时间:2008-06-17 15:22:11


    20岁的邓朝宇为了赌博,不仅卖了自己的出租车偿还赌债,还骗取同行两辆出租车,并将其中一辆车的抵押款全部输光。今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法院对邓朝宇案做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邓朝宇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4000元的一审判决。

    邓朝宇家住许昌县农村,初中毕业后在家无所事事。邓朝宇的父母为了儿子的生计,两年前东挪西借给儿子买了一辆出租车,为此,家人背上了几万元的债务。可邓朝宇不仅不体谅父母的难处,反而在不久后迷上了赌博,他先是把拉客所挣的钱全部输光,后来因欠赌债太多,只好偷偷把出租车卖掉偿还赌债。

    2007年4月,邓朝宇偷换他人的银行卡,并将卡上的4500元钱取走全部用以赌博,为此,邓朝宇被魏都区法院判处管制两年。同年8月14日,邓朝宇先是邀请过去一块儿开出租车的哥儿们张某到许昌市某豪华洗浴中心洗澡,以此麻痹张某,中途再以借车办事为由,将张某的出租车开走,随后,他以该车做抵押借得现金22000元,全部用于赌博。8月28日,输光的邓朝宇再次用同样的手段骗走熟人出租车,就在他四处找人欲抵押借款时,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查,邓朝宇诈骗两辆车的总价值为105468元。

    魏都区法院审理认为,邓朝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并将诈骗财物进行违法活动,情节特别严重,且又系在管制执行期间再获新罪,遂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000元,加上前判未执行完毕的1年2个月零14天、罚金1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4000元。一审判决后,邓朝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许昌市中级法院审理后,做出上述终审裁定。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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