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两层小楼成立“禹州市南水北调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然后带领外地建筑商视察施工工地,谎称发包长1.4公里、造价2.6亿元人民币的工程,骗取招标费5.5万元。7月28日,禹州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山寨“禹州市南水北调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某有期徒刑三年零两个月。被告席上,懊悔万分的陈某喃喃地说道:“我真不该去那里上班……”
一次半路相逢 失业人成“办公室副主任”
陈某系禹州市人,1982年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禹州市一机械厂工作。1996年,平淡的生活出现了转折,单位改革,陈某失业下岗。一直找不到稳定工作的陈某生活压力也随着年龄的增长与日俱增。
2006年6月,已是49岁的陈某又一次在郑州市人才市场求职失败。一次次的打击,越来越大的精神压力,让陈某已是身心疲惫,情绪也是万分低落。
回去的路上,陈某偶然遇到了相识已久、自称“禹州市南水北调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的张某。得知陈某的近况后,张某邀请陈某跟着自己干。陈某心中一阵宽慰,“朋友”的伸手之援,为他点燃了希望。
几天后,陈某来到了禹州市大同路一幢两层的小楼前。张某对陈某说:“这就是禹州市南水北调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你以后就任办公室副主任,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和财务工作,一个月工资1000元。”接着,张某话题一转,说:“这个单位成立时间不长,不该打听的事情不要打听,让你干啥就干啥,每天早上8点准时上班。”
失业已久的陈某摇身一变成了国家级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心中是又惊又喜,对张某的感激之情也油然而生。
就这样,一次偶然的相逢成就了一个“事业”的机遇,陈某自然是格外珍惜,他按时上下班,帮着接电话、打印文件,甚至端茶倒水都要亲自出马……办公室有“工程师”一名,“项目经理”一名,另有其他工作人员3名。
一次酒后真言 未能惊醒梦中人
半个月后,“主任”张某对陈某表示,因工作需要,陈某必须化名“成某”,并且对内对外都要严格保密自己的真实身份。陈某心中顿生疑虑,但见“主任”态度不容反驳,也就没多问。
2006年7月的一个晚上,天气闷热,陈某和“项目经理”朱某在夜市上喝酒。朱某酒后对陈某说:“我看你这个人不坏,和你说句实话,张某成立的这个办公室是假的,专门骗钱的。”但心存侥幸的陈某没能引起足够的重视,还心安理得地拿着每月1000元的工资。陈某想,只要自己不参与,干好分内的事儿,不同流合污就没事。他万万没有料到,自己正一步步滑向犯罪的深渊。
一次开票笔误 让骗子露出了马脚
2006年7月下旬,四川省建筑商肖某来到办公室找“主任”张某洽谈业务。仔细看过“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批文”后,肖某对张某、陈某的身份信以为真。随后,张某、陈某带着肖某来到禹州市梁北镇一施工工地,表示此段工程全长1.4公里,造价2.6亿元人民币,可以分包给肖某。
为确保万无一失,第二天,肖某再次来到该工地走访当地群众,打听征地等补偿问题是否已妥善解决。得到证实后,肖某放心了。
在“主任”的安排下,陈某草拟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肖某顺利签约。几天后,肖某交纳了工程投标款。按照张某的吩咐,陈某写了收据:今收到四川省宜宾市某建筑公司交来南水北调水利工程投标费5万元、标书费2000元、报名费3000元,共计5.5万元整。陈。”下意识中,已化名为“成某”的陈某误将署名写成了真实的姓——陈。
事后,张某先后给了陈某6000元的辛苦费。陈某心中清楚,这是封口费。
一时的笔误,露出了马脚。后来,肖某见签名有误,心中“咯噔”一下,敏感地意识到可能是个骗局,立即报了案。禹州市公安局立即展开调查,并固定了相关证据。
一次失足悔恨 犯诈骗罪获刑三年零两个月
南水北调工程是缓解我国北方水资源严重短缺、优化配置水资源的重大战略性基础设施,目前,中线工程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正是借助这样的背景,一些不法人员开始精心策划骗局。
张某系禹州市小吕乡人,高中毕业后一直在家务农。2006年6月,张某萌生了假借南水北调发包工程骗钱的大胆想法。说干就干,他租赁房屋,购买办公设备……一个山寨“禹州市南水北调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几天就成立了,张某自封为“办公室主任”,之后炮制谎言,拉拢陈某等人开展“工作”。
2008年12月22日,禹州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2011年3月,陈某被禹州市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7月28日,禹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伙同他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在共同犯罪中积极参与共同预谋,共同实施犯罪行为,为主犯。鉴于其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零两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