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胡某几经周折终于从霍某处拿到了9000美元建筑款,到银行兑换人民币时却被告知是假的,不但假美元被没收了,自己还被“请”进了派出所。2008年6月18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对霍某涉嫌持有、使用假币犯罪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今年52岁的霍某系许昌市郊区的农民,他曾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又曾因犯强奸罪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出狱后,霍某一直以倒卖“老票”(贩卖旧币)维持生计。
2007年12月初的一天,驻马店泌阳一从事“倒票”的张某(女)给霍某带来三本100元面值共计三万元的假美金,霍某仔细查看后,认为此版本的美元做工精细,仿真度高,遂以5.5万元人民币的价格买下共计11万元的假美元。
正在霍某一直考虑如何消费这些美元时,正好遇到为他建自住房的胡某向其追要建筑款,胡某表示,资金如不到位就要停工。思考再三,霍某决定用假美元抵建筑功款。2007年12月12日,当胡某再次向霍某催要建筑款时,霍某遂将假美元递给胡某,胡某怕是假的不愿要。霍某马上表态,可以先让胡某拿两张到银行检验真伪,如是真的,再支付其余的建筑款。胡某在得到一在银行工作的朋友“不像假的”的结论后,同意霍某继续以美元支付建筑款。
随后,胡某拿着霍某给的90张面值100美元的“美钞”来到中国银行许昌分行魏都支行兑换人民币时,被银行当场鉴定为假钞,胡某当即被抓。霍某闻讯而逃,后也被公安机关抓获。
庭审中,霍某狡辩说不知道钱是假的,但在公诉人员提供的大量证据下,霍某不得不低头认罪。此案没有当庭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