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会议精神,2011年8月26日许昌中院召开了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全市六个基层法院的院长、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参加了会议。会上,各基层法院院长向中院党组汇报了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梁开生院长做了重要讲话,对全市法院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做了再动员、再部署。
梁开生院长指出,一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坚持做到警钟常鸣。要将教育活动制度化,常抓不懈;要把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结合起来,既要弘扬正气,又要警示干警;要抓好“三重”教育即重要节假日、重大案件、重点人员的廉政教育;要按照省法院部署继续开展好“除骄横、除冷漠、除懈怠、除私情、除贪腐”专项活动,搞好司法作风教育。二要狠抓廉政制度的落实,用制度来管人管事。要落实党组议事制度,实行“阳光”用权;要落实审判执行岗位的监督制度,避免滋生不廉洁现象。要落实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方面的管理制度。三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洁司法环境。打造廉政文化长廊、廉政教育室,构筑廉政文化阵地;利用“七一”“八一”建军节等开展专项的廉政教育活动,陶治干警情操;要积极创新廉政文化教育载体,用丰富多样的形式来让廉政文化入脑入心。四要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要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与绩效考核挂钩;要实行案件交叉联办的形式,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中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各基层法院查办案件情况进行督察,确保力度到位,执行得力。五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绩效考评制度。要强化对“德能勤绩廉”中“廉”的考核;要落实“一岗双责”,对任职期间分管工作出现廉政方面违法违纪问题的主管领导及负责人,依照规定追究责任;要注意日常考核与不定时督查相结合,以规范司法行为,从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