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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理智女婿殴打岳丈 情不容法不容获徒刑

  发布时间:2011-10-28 07:57:49


    尊老爱幼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对待亲情更应该如此。而鄢陵县安陵镇北街的苏某因家庭琐事丧失理智,一怒之下一拳将其岳丈右眼打成轻伤,情理不容,法更难容。2011年10月28日,鄢陵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苏某有期徒刑九个月,赔偿其岳丈姚某各种经济损失共计25113.55元。

    2010年8月2日18时许,苏某到鄢陵县柏梁镇姚家村其岳父姚某家拿小孩衣服时(苏某与其妻正闹离婚),因话不投机,苏某与其岳父发生争吵,争吵中双方发生厮打,在厮打过程中丧失理智的苏某一拳将姚某的右眼打伤,导致姚某右眼瞳孔括约肌麻痹,经法医鉴定姚某伤情为轻伤,伤残程度被评定为十级伤残,姚某共花医疗费、鉴定费等费用近万余元。

    鄢陵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苏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考虑到苏某开庭审理过程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鄢陵法院根据苏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姚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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