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家出走男子在穷困潦倒定无所居时,得到一饭店老板的好心收留。为解决其衣食住行的问题,好心人给他提供了工作和吃住的地方,然而,这个男子丝毫不念及老板的关心帮助,还处心积虑偷走了老板装有大量现金的腰包。2011年11月2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于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90后”青年于某是临颍县石桥乡人。2011年3月,于某与家人发生争吵后离家出走。许昌市区一家饭店的老板同情他的困境便收留了他,并安排他在自己的饭店里工作、居住。2011年3月21日早晨,于某在饭店内起床之后,到厨房打扫卫生。其间,饭店老板的父亲从外面走进厨房,拉开一个抽屉,拿出一个蓝色的腰包,从里面取出一些现金,之后又把这个腰包锁进了抽屉里。这些都被于某看在眼里。
于某注意到那个腰包鼓鼓的,里面好像放了很多钱。他动了歪脑筋,想把腰包偷走。当日9时许,于某见饭店的员工都在大厅里干活儿,就独自走到厨房里,找出一把钳子,把放腰包那个抽屉上的锁拽了下来。于某拿到腰包之后立刻离开了饭店。在帝豪游园附近,他打开腰包,看到里面有7300元钱。于某把这些钱装进自己口袋里,然后把腰包扔进了运粮河里。揣着偷来的钱,于某拦了一辆出租车,直奔郑州而去。到郑州后,于某买手机,买衣服,短短几天时间,就挥霍掉4000多元钱。饭店老板张某发现自己装钱的腰包被盗之后,立刻向公安机关报了案。民警调查发现,腰包被盗案件发生的同时,饭店新员工于某也失踪了,而且于某有盗窃前科,作案嫌疑较大。
从于某熟人的口中,警方得知于某喜欢上网,并查出了他的QQ号码。通过于某的QQ号码,警方获悉,于某曾在郑州市管城区一网吧内多次上网。民警随即赶到郑州,在该网吧守候。3月25日晚,于某再次到该网吧上网时被民警抓获。于某落网后,如实供述了自己在饭店内行窃的犯罪事实,并将剩下的3122元钱归还给了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