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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内同地点两次行窃被抓 不怨技艺不精而是运气背

  发布时间:2011-11-08 10:49:05


   40多岁的陈某是许昌县五女店镇人,3年前,陈某因在市人民医院盗窃电动车而被判刑。今年4月份,陈某又去这家医院偷电动车,结果刚把电动车骑出医院大门就被人给抓住了。近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感叹自己“点儿”太背的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1年4月25日晚22时许,陈某步行到市人民医院门口,他想到近期自己手头比较紧张,就准备去医院偷一辆电动车,卖掉换钱花。之所以把作案地点选在这家医院,是因为2008年陈某曾经在这里偷过一辆电动车,并且因此被判刑8个月。牢狱之灾并没有让陈某得到教训,他反而认为医院电动车多,有机会下手。

    进入这家医院之后,陈某开始四处察看,他发现传染病病房楼前停着一辆红色的电动车。楼里虽然透出了灯光,但这辆电动车恰好停放在黑暗的角落里。陈某见四下无人,就走到电动车的旁边,弯下腰用手拉了拉轮子,轮子没有上锁。  

    他又拽了拽车把,发现车把也没有上锁。陈某窃喜,从口袋里掏出一把仿制的瑞士军刀,将刀刃插进电动车的钥匙孔里,想把电源开关打开,好把电动车骑走。但他捣鼓了几下,刀尖都弄出了一个豁口,电动车的电源开关依然没有打开。

    陈某有些着急,害怕耽搁的时间太长被人发现。他仔细看了看这辆电动车,发现车子有脚蹬,他心想,既然电源开关打不开,不如干脆蹬着脚蹬把车子骑走,得手后再做打算。

    陈某骑着偷来的电动车刚出医院大门,就被一个男人从后面给抱住了。该男子说这辆电动车是他的,并把陈某从电动车上拉了下来。陈某还想抵赖,坚持称这辆电动车是自己的。可该男子从身上掏出了一把钥匙,一下子就把这辆电动车的电源开关给打开了。陈某无话可说,被该男子扭送到了派出所。

责任编辑:姚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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