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破镜不能重圆,谁说已离婚的夫妻不能重归于好? 2011年11月12日上午,鄢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被执行人谢民当着执行人员,拉着申请执行人杨香说:“为了小孩,我们复婚吧!”
谢民与杨香是一对经人介绍后结合的夫妻。两人结婚后,感情一向很好,并生有一位可爱的男孩,三口之家其乐融融。两年前,因一点小事双方话不投机,互不相让,最终走上了离婚的道路。2010年5月27日,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协议离婚。小孩由杨香抚养,谢民给付杨香现金20000元,经多次催促,谢民总以各种理由拒付。2011年11月9日,杨香无奈向法院申请执行。
鄢陵法院执行局法官接到执行案件,并没有简单机械地办案,而是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执行人员通过电话,了解到被执行人谢民现在的境况。申请执行人杨香也向法院反映,因父母的离婚,使10岁的小孩性格变得孤僻,上课经常走神,成绩一路下滑。
在掌握了这些情况后,执行人员做到了心中有数。11月12日上午,执行人员通知谢民与杨香双方到法院,分别做思想工作,从他俩相识到结婚生子,从他俩的夫妻感情到父母子女关系,以及小孩的健康成长等,直说得他俩都泪流满面。末了,被执行人谢民对杨香说:“……为了小孩,我们复婚吧!”一对分散了一年多的恩爱夫妻,在执行法官的用心感化下,终于又破镜重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