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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装修楼下“下雨”成积怨 “无袍法官”调解一朝释前嫌

  发布时间:2011-12-05 15:48:49


    “邻居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邻里相处好了,平时有个啥急事大家也都有个互相照应,要不咋都说远亲不如近邻哩…..”,电话中,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陪审员尹秀甫在不厌其烦的做着李军(化名)的思想工作。尹秀甫的工作没有白做,经过她数十次的电话沟通与当面调解,近前,李军终于与楼下的邻居张霞(化名)达成了调解协议,由李军赔偿张霞维修费1500元。至此,这次历时两年多的邻里纠纷在尹秀甫的倾力调解下,只用二十多天就得以迅速解决。

    李军与张霞本是同楼同单元的上下楼邻居。李军家住4楼,张霞家住3楼。2009年10月,李军对所住房子进行装修。在李军装修期间,张霞家卫生间发生漏水,吊顶变色翘起。卧室天花板墙面出现裂缝,吊灯线路出现短路。张霞认为这是李军家在装修房子过程中操作不当造成的,遂要求李军赔偿自己的各项损失5000元。而李军则认为造成张霞家漏水主要是因为房子质量问题,应该由物业负责,如果非要他管,他只同意给整修一下。因达不成统一意见,在随后的几个月中,张霞几乎每隔几天就会到李军家讨说法。而李军更是烦不胜烦,后来干脆一躲了之,将位于张霞家楼上的住房租给他人,自己则另外搬至别处居住。

    李军为躲避责任搬家另住倒是图了个清静,而张霞则每天面对家中翘起的卫生间吊顶、卧室天花板的裂缝与短路的吊灯生闷气。2011年9月底,张霞在无奈之下,来到法院求助,要求李军维修房屋或赔偿维修费5000元。

    魏都区法院半截河法庭接案后,对案情进行了认真分析,决定邀请陪审员尹秀甫接手此案。尹秀甫接案后,对该进行了研究后,遂与李军取得联系,展开双方的调解工作。尹秀甫首先对了李军的做法进行了批评,指出邻里之间应和睦相处,互帮互助,而其在装修时对邻居的房子造成损害后,不但没有积极、及时的解决问题,反而一走了之是不负责任的做法,是不对的。几经批评劝说,李军承认自己确有不妥之处,同意对张霞进行赔偿,但也认为张霞要求赔偿数额过多,张霞应降低赔偿数额。批评完李军,尹秀甫又反过来做张霞的工作,劝说她以修好房子为目的,所定的赔偿数额应该有一定的依据,建议她找个装修队问问,将房子修好到底需要多少钱,赔偿应以实际花费为准。听了尹秀甫法官的话,张霞经过咨询也主动降低了赔偿数额。就这样,尹秀甫的调解从“面对面”到“背靠背”再到“面对面”,经过她数十次的电话沟通与双方面谈,10月17日,张霞与李军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由李军赔偿张霞维修房屋的各项费用1500元。李军当庭履行了协议,交给张霞1500元。就这样,昔日积怨颇深的邻居在无袍法官的倾力调解下重又握手言和。

    在处理诸如婚姻家庭、邻里纠纷之类的民事纠纷案件时,运用调解方法结案将会起到案结事了的作用。而陪审员运用来自民间的、乡土式的调解方法,拉近了当事人的距离,减少了双方的对立情绪,让双方由对抗变为沟通,为达成调解做了好的铺垫基础。同时这种调解避免了非胜即败的结局,使调解内容更容易被双方当事人所接受,从而也能从根本上化解矛盾,使邻里得到和睦,社会更加和谐。

责任编辑:姚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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