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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作风非小节

  发布时间:2008-01-27 22:55:19


    据1月25日《人民法院报》报道,在24日召开的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中纪委驻最高法院纪检组组长李玉成强调:“今年,各级法院要把庭审作风问题作为纠风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这就要求我们重视庭审作风问题,以一丝不苟的严谨作风搞好庭审,努力把案件办成铁案,来唤起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度,实现公平与正义,维护司法权威。

    之所以要重视庭审作风问题,就是因为极少数法官在庭审作风上确实存在种种问题。有的在对待当事人的态度上厚此薄彼,极容易给当事人一种偏袒一方的错觉;有的不注意言行举止,在行使释明权时引喻失意,误导了案件当事人;有的不遵守司法礼仪,行为失范。在一些人看来,这些问题都属于小节,只要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没有错,这些小节大可不必深究。但是,“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小节的问题很容易酿成结果的偏差。即使问题没有发展到那么严重的地步,也很容易让一些当事人产生各种怀疑,进而发展成涉法信访事件,影响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度,干扰法院正常的工作秩序。

    从庭审细节上严格要求我们,似乎对我们要求得有点儿苛刻,管得有点儿宽。但我们要知道,公众正是从法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中感受法律的尊严的。在人民群众对司法质量和效率的需求日益增强,“细节决定成败”理论被很多行业都奉为工作原则的今天,我们只有增强细节意识,去认真对待庭审中的每一个细节,才能真正实现公平与正义,在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过程中做出应有的贡献。 这决不是在危言耸听,而是对司法行为从细节上规范的务实之举。

    

责任编辑:孙胜利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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