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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交款能多得赠品 编造谎言诈骗零售商

  发布时间:2012-06-27 07:40:08


    30多岁的田某是一啤酒销售员,为牟取不义之财,他谎称一知名啤酒企业扩大生产需要吸纳资金,先后从多名经销商手中骗取货款2.5万元钱。6月21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田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田某是漯河市临颍县人。他从2005年开始在一家啤酒销售公司当送货司机。到了2008年,田某渐渐熟悉了相关业务,看到当销售员比当司机赚钱,他就转行干上了销售员。2011年6月,田某手头缺钱,思来想去,他准备利用零售商对他的信任,从零售商手中骗些钱来花。

    田某先是找到了许昌县张潘镇一酒类零售点的老板娘,他连续几年给该零售点送货,和老板娘非常熟悉。田某对老板娘说啤酒厂扩大生产,给每个销售人员都制定了筹款任务。田某央求老板娘先给他1万元钱,一个月后他会准时把这笔钱还给老板娘,并奉送她50箱啤酒。老板娘爽快地给了田某1万元钱。田某写下欠条之后,拿着钱离开了。

    2011年6月20日,田某往魏都区高桥营乡大罗庄村送货,老板罗先生问他有什么优惠活动,田某称夏季啤酒畅销,啤酒生产企业想吸纳零售商的闲钱扩大生产,如果零售商想参加活动的话,可以交纳1万元钱,一个月后归还,届时不仅奉送50箱啤酒,再进货的话每箱啤酒还会便宜0.5元钱。

    为了让罗先生尽快掏钱,田某还说:“这个机会很难得,错过了就不会再有了。时间截止到2011年7月1日,想参加活动的话就赶紧做决定。”罗先生对田某的话深信不疑,他立刻筹了1万元钱交给了田某。田某同样写下了一张欠条,带着钱离开了。

    几天后,田某在魏都区高桥营乡大罗庄村一超市内,用同样的手段从老板娘邢女士手中骗取了5000元钱。钱骗到手之后,田某干脆就玩起来失踪。2011年7月4日,发现被骗的罗先生向警方报了案。2011年7月7日12时许,民警在市区新兴路一宾馆内将田某抓获。

    据田某落网后交代,他只是一名普通的销售人员,平时与啤酒生产厂家并没有直接的联系,之所以编造出“啤酒生产企业扩大生产需要吸纳资金”这一借口,完全就是为了骗取零售商的钱。

责任编辑:姚永丽    

文章出处:魏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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