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动态 -> 以案释法

好人坏人一念之差 贪欲作祟沦为罪犯

  发布时间:2012-07-02 12:23:51


    本想当个好人,将醉酒的男子叫醒让其回家,最终却未经得起钱财的诱惑,临时改变了主意,骑走了醉酒男子的电动车。就这样,35岁的俎某因一念之差由好心人成为了罪犯。6月29日,检察机关以俎某涉嫌盗窃罪向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提起了公诉。

    4月18日凌晨2点多,俎某与朋友在夜市摊上喝完啤酒后骑电动车回家,当他骑行至市区一立交桥人行道时,看见一男子醉卧在路旁,身旁一黑色电动车亮着灯,车钥匙还插在车上。见此情景,俎某欲唤醒男子,让他赶快回家。然而无论俎某怎样推搡呼喊,醉酒男子全然不知,只是呼呼大睡。

    见这个醉汉怎么也叫不醒,俎某无奈之下本想离去,但他转念一想,既然男子喝的如此烂醉,啥也不知道,何不骑走他的电动车卖点钱花花。更何况男子醉成这样,即便自己不骑走他的电动车,很可能有人路过也会将他的电动车骑走。

    想到这里,俎某打定主意偷骑走醉汉的电动车。俎某先将自己的电动车骑至一家属院楼下,随后步行返回醉汉身边,看到四周没人,俎某遂将醉汉的电动车骑到自己家中。随后,俎某又步行至某家属院骑回自己的电动车,没想到刚刚骑上车就被联防队员抓获。后俎某面对公安干警的讯问,懊悔万分,连声感叹,是贪婪的一念之差让他由好心人变成了罪犯。

                    

责任编辑:姚永丽    

文章出处:魏都区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许昌市前进路中段   
邮编:461000 电话:0374--2929115  
您是第 60159566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