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5日上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许昌监狱提请的四名服刑人员减刑一案。该院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工作者及部分群众共100余人到庭旁听。
这是许昌中院第二次将提请减刑的服刑人员押解到狱外公开开庭审理,对庭审全程进行了网络直播,并首次当庭宣判。庭审后,该院及时召开了庭后座谈会。会上,院领导进一步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介绍了减刑、假释的相关规定,征求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为了规范减刑、假释审判活动,确保减刑、假释审判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2011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公开开庭的要求,该院坚持狱内公开、拓展监外公开、深化网络公开,以三公开的方式审理减刑、假释案件。
此次狱外公开开庭,再次向公众展示了减刑、假释审判工作全貌,使审判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