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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天化日刀棒向邻里只因家族矛盾 隐名埋姓十多年最终难逃法网

  发布时间:2008-01-31 10:38:35


     10月15日,当36岁的被告人杨军涛被押解出看守所接受一审宣判时,他下意识抬头望望天空,灰蒙蒙如同他15年以来挥之不去的心境;当听到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法官宣读判决书,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时,15年前那一场使他走向灰色人生的血风腥雨还恍如昨日。现实告诉他: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作案后虽然逃得一时,但最终还是逃脱不了法律的严厉制裁。

案件的发生还得从15年前说起。被告人杨军涛与被害人杨金山都是禹州市方岗乡杨北村村民,杨军涛之兄杨新涛(已死亡)与杨金山两家素有积怨。1992年7月19日上午,杨新涛和杨金山发生争执后,就找到其弟杨军涛,意欲报复杨金山。当天下午5时许,被告人杨军涛与其兄杨新涛携带刀具找到正在玉米地干活的杨金山夫妇,兄弟二人分别持刀和锄头砍、砸杨金山及其妻子,并威胁在场村民不许报案,后又追赶并持刀殴打正在村边放马的年仅14岁的被害人之子。受害人杨金山被砍十数刀后,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其妻重伤,其子轻伤。杨军涛兄弟二人行凶之后随即逃窜,公安机关多次查找未果,此案一直未破。2006年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线索迅速出击,将潜逃在浙江一机器厂内打工、化名为李国雷的杨军涛抓获,并调查证实,其兄杨新涛已于1996年溺水死亡。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杨军涛伙同他人因琐事而非法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一人轻伤,手段残忍、性质恶劣,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依法做出了判处其死刑的一审判决。

邻里纠葛酿成一宗血案,刀棒相向击碎三个家庭。本案再次告诫人们:和谐邻里,需要的是相互更多的宽容和谦让;法治社会,要求的是对法律应有的遵守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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