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打牌时与人发生争执,妻子听到争吵后前往助阵,并在双方争吵、撕扯过程中受伤。2012年8月17日,许昌县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老夫妻PK小青年而引发的健康权纠纷。
2012年2月的某天晚上,刘某的丈夫在本村的一家茶馆内与他人打牌。谁知,正当刘某的丈夫手气大好,玩得起劲之时,王某却前来要叫走一位牌友。刘某的丈夫内心是满满的不悦,于是与王某发生吵骂。后刘某等人闻声赶到。在双方争吵并撕扯过程中,王某将刘某打伤。刘某受伤后,先后在两家医院就诊,并支付了近1300元的医疗费。后经鉴定,刘某所受损伤为轻微伤。2012年3月,因本次纠纷,许昌县公安局给予了王某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决定。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因琐事对刘某实施侵权行为,以致最终造成刘某人身损害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故王某应当对刘某人身损害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同时,综合本案起因及发生、发展的全过程,双方在本案中均有相互谩骂、殴打的行为,刘某对本案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明显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故对刘某的损失,由其本人承担30%、王某承担70%为宜。并最终作出王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向刘某支付931.67元赔偿款的判决内容。
该判决送达后,令人没想到的是,刘某不服,现已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