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寻找一头丢失的牛,司机王某冒着生命危险驾车在高速路上逆行,结果引发了一场严重的交通事故,致一人当场死亡。2008年7月10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02年4月4日,王某驾驶满载活牛的小型货车沿京珠高速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许昌路段时,货主马某发现车上少了一头牛,遂请求王某调头返回寻找。王某虽知在高速公路上逆行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仍答应了马某的请求。就在他们逆行找牛时,与迎面而来的大货车相撞,当场造成马某重伤,王某见状遂弃车逃逸。几天后,马某医治无效死亡。后交警部门认定王某对该事故负全责。案发后,王某家人赔偿被害人家属6.5万元。今年元宵节前夕,一直在西藏等地躲藏了近六年的王某在潜回家时被公安民警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使一人死亡,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被告人王某已对被害方进行了赔偿,确有悔罪之意,故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