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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老伴去世留遗嘱 继子欲独占遗产被驳

  发布时间:2012-11-28 17:45:05


    老伴生前曾立下一份遗嘱,表示自己去世后,把他名下的房产分配给再婚妻子邢英和两个儿子。老伴因病逝世后,他的两个儿子却否认该遗嘱的真实性,并因房产的分割问题多次与邢英发生争执。无奈之下,邢英把两个继子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按照遗嘱内容分割属于自己的房产。11月27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理后,支持了邢英的诉讼请求。

    邢英今年已经60多岁了,邢英和周文是一对再婚夫妻。1988年,她经人介绍和周文相识,两人于当年年底结了婚。婚前,周文已有两儿两女,邢英则有一个女儿,两人婚后没有共同生育子女。周文在市区有一栋楼房,共有16间,为了避免在他去世之后亲属因这栋楼房发生纠纷,2005年,周文立下了一份遗嘱,并在许昌市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公证书内容显示,邢英可分得该楼房中的4间。2011年,周文因病去世。邢英要求按照周文留下的遗嘱对房产进行分割,她的两个继子则表示,遗嘱中所写的“周文”两个字并非他们的父亲亲手签下的,遗嘱的真实性值得怀疑,但两人提供不出相应的证据。

    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文生前在许昌市公证处立公证遗嘱一份,并在遗嘱上签字盖章,故该公证遗嘱应为有效遗嘱。邢英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姚永丽    

文章出处:魏都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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