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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快速办驾证为由骗钱财 犯诈骗罪获刑五年罚六万

  发布时间:2012-12-03 13:39:16


    2012年11月27日,襄城县法院审理一起以办理驾驶证为名骗取考生钱财的诈骗案,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牛东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0元。

    2009年12月份至2010年12月份,被告人牛东以在许昌驾驶员考试中心有熟人能快速办理驾驶证为名,骗取李小华等9人考务费共计60000元。

    襄城县法院认为,被告人牛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牛东犯诈骗罪成立,应予支持。牛东当庭自愿认罪,可酌定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姚永丽    

文章出处:襄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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