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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院长张立勇与许昌、漯河两地省人大代表座谈会在许昌中院召开

  发布时间:2013-01-06 10:58:23



座谈会现场


张立勇院长与人大代表亲切交流


袁永新副院长代表省法院向代表们通报了近五年来全省法院主要工作情况


李亚书记介绍了许昌概况


省人大代表建言献策

    元月5日,省法院院长张立勇、副院长袁永新带领省法院办公室、宣教处、督查联络处等有关人员来到许昌,与许昌、漯河两地18名省人大代表座谈,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许昌市委书记李亚,市人大主任石克生,市委政法委书记蒋克勤,许昌中院院长韩玉芬等出席活动。

    座谈会上,省法院通报了近五年来全省法院主要工作情况,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与会人大代表畅所欲言,充分肯定了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就更好的司法为民,妥善审理好涉及民生、涉及农民权益、涉及弱势群体利益的案件;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提高法官素质;关心法官身心健康,解决基层法官职级待遇;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法院工作影响力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张立勇院长向此次新当选的省人大代表表示祝贺,感谢省人大代表长期以来对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他指出,近年来全省法院推出了一系列与人大代表加强联络的工作举措,法官与每名人大代表结对联络;每周通过手机彩信向省人大代表发送豫法阳光微博,报告法院工作动态;赠阅《人民法院报》、《河南法制报》等报刊,使人大代表了解法院工作情况;经常向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关注的案件,对凡是人大代表关注案件一律经审委会专门研究,并由分管院长当面向人大代表反馈处理意见。这些举措就是要使人大代表感受到法院接受监督是真诚的,是尊重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的。他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法院作为“一府两院”之一,要在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的监督下开展工作。向人大代表经常报告工作是法院的义务;监督法院工作,提出批评意见,是人大代表的权力,也是职责。人大代表要经常关注法院的工作,了解法院工作开展的状况,有责任及时向反映人民群众对法院所办理案件的意见,不要认为是在给法院找麻烦。法院对人大代表反映的案件将予以高度重视,积极办理,及时回应,认真释法,争取理解,努力使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他表示,各位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非常有针对性,法院将认真整理研究,及时通过代表联络机构向各位人大代表反馈落实情况。希望人大代表以后继续加强对法院的监督,切实帮助法院发现问题和不足,改进和提高工作。

    李亚书记在讲话中指出,省法院领导亲自下基层与新当选的人大代表见面,征求工作意见,体现了省法院对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视,完全符合当前中央提出的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法院积极主动下基层征求意见,总结好近年来的工作,谋划好明年的工作,尤为值得地方同志学习。今年以来,许昌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呈现出了一种好的发展态势、发展趋势和发展气势。全市法院系统认真落实省法院的各项重大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较好的履行了工作职责,工作质量明显提高、队伍素质明显增强、各项管理明显规范、外部形象明显改善。全市两级法院在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服务经济发展、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作了大量的、积极的、卓有成效的工作,大量的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得到妥善化解,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持续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他强调,省法院到基层征求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式好、内容好,效果好,贴近法院工作实际,贴近群众之需。各位代表针对法院工作畅所欲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很富有见地、非常宝贵。张立勇院长就进一步做好法院工作以及其他各项工作,作了明确的表态。他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张立勇院长的讲话精神,确保把张立勇院长的讲话精神不折不扣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对于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全市法院能当即改进完善的要当即落实,切实提升工作水平。市委、政府将一如既往地为法院更好地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创造条件,为法院优化环境,提供好保障,使许昌法院工作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责任编辑:姚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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