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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内耍酒疯 购买汽油欲自焚

  发布时间:2013-03-06 09:35:59


    酒后唱歌与人争执,误以为是服务生,心生怨气买汽油,KTV内欲自焚。近日,襄城县法院刑事审判庭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林晓有期徒刑三年。

    2012年8月6日晚8时许,被告人林晓酒后和其朋友到歌霸KTV喝酒唱歌期间与同在一包间内的陌生男子发生争执。朱二辉误认为该男子为KTV的服务生而心怀不满,欲要报复,遂骑摩托车到附近加油站购买一小壶汽油后返回,并在明知KTV正在营业的情况下仍在大厅、收银台、超市等处将汽油进行泼洒到自己身上,准备用打火机点燃,扬言自焚并要和KTV员工同归于尽,后被KTV的员工及时制止。

    襄城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晓在公共场所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公诉机关指控林晓犯放火罪成立,予以支持。林晓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犯罪未遂,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林晓当庭自愿认罪,酌定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姚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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