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饭店吃饭,原本是一件轻松愉悦的事情,可“90后”青年李某在饭店就餐时,因与服务员张某言语不和,发生了纠纷。李某向亲戚赵某求助,赵某找来两个帮手,气势凶凶地找张某“说事儿”,张某也不甘示弱,找来几个朋友“助阵”。在双方商谈的过程中,矛盾又一次升级,两伙人大打出手,导致赵某的朋友孙某受到重伤。近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对这一案件作出了判决,参与斗殴的张某、赵某、孙某、杜某均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王某、李某某二人则被另案处理。
2012年6月份的一天,李某来到许昌市区新兴路一家饭店就餐,在吃饭的过程中,他与饭店服务员张某发生了口角。之后,李某觉得气愤难平,就把这件事告诉了他的亲戚赵某。赵某为了帮李某“出气”,叫上孙某、杜某两个朋友,来到李某之前就餐的那家饭店,找张某“说事儿”。
张某也是一名“90后”,年轻气盛的他见有人上门“找茬儿”,便纠集王某、李某某等人为他“助阵”。这两伙人你一言、我一语,一番唇枪舌剑之后,矛盾不但没有解决,反而激化了。赵某和张某以及他们叫来的朋友很快厮打在一起,场面非常混乱。一番拳打脚踢之后,孙某发出一声惨叫,痛苦地倒在了地上。事后经鉴定,孙某的伤情为重伤,伤残等级为九级。
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张某、赵某和杜某的家人均对孙某进行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