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岁的张老太在亲戚的介绍下在某养生馆购买了大量保健品并定期到该养生馆调理身体。然而不久前当张老太在该养生馆调理按摩身体时却突然猝死。后养生馆负责人徐某与张老太儿子黄某达成赔偿协议,但却未按约履行。3月12日,黄某来到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起诉,要求徐某履行赔偿协议。
黄某在诉状中陈述了这样的案情:其母亲张老太今年72岁,平时身体并无大病,后张老太一亲戚经常在张老太耳旁鼓动,说某保健品如何之好,吃后对身体大有益处。轻信了亲戚的话,张老太便在亲戚的介绍下在某养生馆购买了很多亲戚推荐的保健品并定期到该养生馆调理身体。今年元月份,张老太在养生馆接受调理过程中突然猝死在养生馆内。事情发生后,养生馆负责人徐某与张老太儿子黄某达成赔偿协议,由徐某赔付黄某现金共计5万元整。达成协议时徐某当场支付黄某2.1万元,下余2.9万约定10日内付清。约定到期后,徐某以种种理由不愿支付下余2.9万元赔偿款。经多次索要无果,无奈之下,黄某将徐某告上法庭。
黄某在诉状中要求徐某支付剩余赔偿款2.9万元并承担诉讼费。据悉,魏都区法院已正式受理了此案,将择日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