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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领导王韶华到许昌法院进行人民陪审团工作调研

  发布时间:2013-03-14 16:35:43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人民陪审团工作的有序运行,2013年3月13日上午,省法院院长助理、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王韶华、刑一庭庭长李剑非、研究室副主任马献钊等一行来到许昌市魏都区法院进行调研。省法院一行领导观摩了适用人民陪审团机制进行审理的李会增等三人绑架案的庭审活动,之后以座谈会的形式就如何规范完善人民陪审团工作的开展进行了调研。市中院韩玉芬院长及部分党组成员、部分人民陪审团成员代表、审理李会增等三人绑架案的合议庭成员、出庭支持公诉的公诉人、三被告人辩护人的代表、部分人民陪审员及许昌市部分基层法院负责人民陪审团工作的同志参加了座谈。

    与会人员针对人民陪审团机制运行中显现出的问题进行了热烈发言。人民陪审团成员代表提出了人民陪审团成员在社会上的认同度不高、需要进行业务培训、对人民陪审团成员学历的要求会使成员不具有代表性、群众对该机制比较陌生等问题;公诉人代表提出了陪审团成员参与案件审理达到何种程度较为适宜、出现错案时如何追究责任、人民陪审团机制运行中如何确保不偏离制度设计初衷的问题;辩护人代表提出了此项机制是否适应中国国情、如何解决经费和管理问题、部分人民陪审团成员不能理解法律精神无法开展相关工作的问题。省市区三级法院的院领导及刑庭负责人民陪审团工作的同志对此也都提出了自己的感受和认识。

    座谈会最后,王韶华指出,人民陪审团是体现司法的人民性,让人民群众走近司法的重要工作机制,顺应着增强司法民主化、大众化、透明化的世界潮流,符合中央关于建立民意表达沟通机制的要求,更与党的十八大精神相契合。从四年来的运行情况看,人民陪审团机制已起到了吸纳民意、化解纠纷、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坚定信心,边探索、边总结、边提升,不唯数量而重实效,突出重点,集中推进,使人民陪审团工作展现良好的工作形势。

责任编辑:姚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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