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母与女婿闹出点磨蹭,本也无可厚非,可因处置不当,却闹出了悲剧。近日,鄢陵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弟兄二人为帮助其姑出口气,却闹出人命的故意伤害案件,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崔某兄弟二人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2000年的一天晚上,李某因琐事与其岳母崔某发生争执,并打了崔某,崔某一气之下返回娘家,向其侄子哭诉了被其女婿打的经过。第二天中午,李某之父李某(在逃)到崔某之侄崔新平家,商订教训一下其子。当晚,崔某二人及其他人开两辆摩的三轮车到鄢陵县进修学校,李某将其子从家中骗出,六人将李某捆绑住,拉至安陵一水闸处,崔某二人伙同他人分别用皮带.树条等对李某进行殴打,后将李某送回。次日,李某在家中死亡。经鉴定,李某生前被他人用钝性外力多次打击,致广泛性严重软组织挫伤并发创伤性休克而死亡。崔某二人作案后逃之夭夭。
鄢陵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崔某二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考虑二被告人当庭认罪,遂依法从轻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