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一起被告人和被害人均为未成年人的故意杀人、侮辱尸体案件在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开庭审理。这是许昌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成立以来首次开庭审理未成年人案件。
今年3月份许昌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正式挂牌成立,并统一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民、行政案件,明确了案件受理范围,统一设置案件案号。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在不久前的机构改革中,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专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尽最大可能教育、挽救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4月24日开庭审理的这起案件为一起刑事案件,案件被告人和受害人均是未成年人,双方因网恋矛盾而导致凶案发生。依照新刑诉法规定,合议庭做了认真准备,办法官多次走访了被告人家属、邻居,了解其家庭环境和成长经历以及导致犯罪的原因。合议庭秉承“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原则,适时进行庭审教育启发,未成年被告人当庭对所犯罪行表示认罪、悔罪,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陈艳玲说,新成立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将根据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积极探索教育式、维权式的专业审判方式,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