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上午,禹州市人民法院对震惊全国的6.13特大交通事故案进行公开宣判。因违章驾驶货车肇事,致使九人死亡、三人重伤的司机岳某,以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今年6月13日7时许,被告人岳某持 B1驾驶证驾驶改装、超载的豫K—60379号中型货车,沿省道S103线由北向南行驶至72KM+150M处时,与李某驾驶超员的豫K-B5769号中型客车相撞,客车被撞毁后,又被货车装载生产水泥的高温原材料掩埋,造成客车驾驶员李某等九人死亡、谢某等九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肇事后被告人岳某离开现场,后在亲属的陪同下到当地公安机关自首。经禹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人岳某负此事故的同等责任。
禹州市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岳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与其驾驶证不符且超载、改变结构的车辆,因而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情节特别恶劣,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岳某犯罪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岳某表示服判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