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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在许昌召开

  发布时间:2013-05-31 16:42:30



座谈会现场。


王宏昌组长做重要讲话


与会代表发言

    5月31日,河南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在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省高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王宏昌、许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韩玉芬等出席会议,省高院监察室部分同志、全省各中院和许昌市6个基层法院的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6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高院监察室主任刘国松主持。

    韩玉芬院长致欢迎词,对于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在许昌召开表示热烈欢迎,并预祝会议取得圆满成功。韩玉芬院长希望许昌两级法院能多领会上级法院精神,多学习兄弟法院先进经验,进一步提升许昌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会上,各中院汇报2013年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会议还对2012年度瞒报、漏报违法违纪人员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分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研究有效解决违法违纪问题的对策。

    最好,王宏昌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全省法院第十五次、十六次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已经对下半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如何贯彻落实会议的各项要求。各地法院按照省院整体工作部署,采取了很多措施,成效也很明显,大家通过交流,相互学习借鉴,相信对下一步的工作会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对于下一步如何做好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王宏昌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一是要始终把查办案件作为纪检监察部门的基本职责,坚决遏制司法腐败的蔓延势头,在抓住查办案件工作重点的同时,也要强化查办案件机制的创新;二是要抓好亲情寄语这个载体,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在推行亲情寄语方面,要长远规划,统筹安排,要继续深挖亲情寄语价值,把亲情助廉打造成廉政文化建设品牌;三是要扎实推进审务督察工作,狠抓司法作风转变,要合理兼顾审务督察工作开展的广度和深度,把日常督察和专项督察结合起来,切实转变司法作风;四是要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履职能力,要从思想观念、党性修养、素质能力、作风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要加强队伍能力建设,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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