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七夕”节来临之际,襄城县法院依托“七夕”文化积极对闹离婚的当事人进行劝和,最大限度地维护家庭稳定。
27岁的张某(女)和29岁的王某(男)经媒人介绍相识、相恋、相爱。在2012年“七夕节”订婚,并于当年9月6日领证走进婚姻殿堂。结婚后,两人经常因为生活琐事吵架拌嘴,多次吵闹后,张某一怒之下,于2013年7月12日,到法院起诉离婚。
民一庭承办法官安静珂了解案情后,发现双方没有婚外情等原则性矛盾,只是赌气闹别扭,况且两人还有一个5个月大的可爱漂亮女儿,更巧的起诉时距离他们订婚一周年纪念日也就是2013年“七夕节”还有一个月的时间。承办法官趁机向双方讲述“七夕节”牛郎与织女的爱情故事,让他们明白爱情的来之不易,背靠背说服双方主动给对方认错、表达爱意。调解中,承办法官还送给两人写有“七夕节”典故的法官寄语。7月31日,张某亲自到法院以和好为由提出撤诉,并选定在8月12日上午“七夕节”前夕来领裁定书,与自己的“牛郎”相聚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