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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法院执行工作

  发布时间:2013-09-26 16:44:05


    9月24至25日,许昌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在副主任张国栋带领下专题调研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英绍,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张军等陪同。

    市人大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鄢陵县法院和禹州市法院,认真听取全市两级法院近年来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实地察看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并与市、县两级法院执行干警座谈交流,深入了解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重点调研产生“执行难”问题的原因等。

    张国栋副主任充分肯定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取得的成绩。他指出,近年来全市法院克服案件多、人员少、信访压力大等不利因素,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努力创新执行措施,化解了大量执行积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法律的尊严,得到了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的好评。新形势、新任务对执行工作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市法院要进一步振奋精神,正视问题,克服困难,切实推动执行工作更加科学健康发展。

    就进一步做好执行工作,张国栋副主任提出四项要求:一要加强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法院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和当事人学法、懂法、守法,自觉履行法律义务;要注重执行工作正面宣传,也要注重执行工作存在客观困难的宣传,使执行工作公开透明,让社会各界更多理解和支持执行工作。二要多措并举,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要创新工作机制,形成执行合力,全面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提高逃避执行的成本;要着眼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稳定的大局重视和抓好执行工作,将群众满意作为执行工作的最高标准,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三要积极筹措资金,畅通救助渠道。要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设立专项救助基金,力争司法救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要对被执行人确无财产、申请人生活困难或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被告人正在服刑且无可执行财产的被害人,及时开展司法救助。四要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行工作能力。要突出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认真解决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对执行队伍严管厚爱,教育广大执行干警廉洁执法,树立执行法官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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