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一大早,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三名民事法官奔赴长葛市大周镇姚庄村巡回审理一起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的二审案件。
上诉人姚某和被上诉人长葛市某废旧金属收购站之间存在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当地法院依法做出了判决。姚某不服该判决,上诉到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件后,考虑到姚某和该废旧金属收购站位于同一个村子,该村子以发展重点工业为主,很多村民在当地企业打工。该类案件在当地很具有代表性,到当地开庭审理具有实际的普法意义,遂决定把法庭搬到该村村委会进行开庭审理。
村民们听说法官在村委会公开审理案件,坐着轮椅的老太太和抱着孩子的小媳妇都来了,小小的村委会站满了旁听的村民。法庭干警在村委会院子里挂上条幅,搭建了一个简单的巡回法庭,庭审正常进行。
“大爷,我们到咱们村里开庭您怎么样?“庭审结束后,书记员弯腰问一位坐着轮椅来旁听的老大爷!“我耳朵不好,有些地方听不清楚,但是就是想来听听,其他村民肯定学了不少东西,你们多来,我们在家门口打工也有法律保障了。”一席话说得整个院落的人哈哈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