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利忘义,发现他人的砍伐的树木无人看管,就把他人的树木偷偷卖掉。范红伟因偷卖他人树木,于10月10日,被河南省长葛市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2013年5月25日上午,被告人范红伟发现本村东头有一、二十棵树被伐倒,无人看管,就到邻村找了个收树的,称“这是自己的树,把树卖给他。”傍晚7时左右,收树的在拉第三车树时,被村组干部拦下,报警后,第三车树被卸下。案发后,范红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退还了卖掉的两车树款4170元,取得了村民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范红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范红伟当庭认罪,且已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范红伟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依法宣告缓刑。据此,河南省长葛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