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动态 -> 以案释法

女子身怀六甲 十三次商场行窃

  发布时间:2013-11-01 15:06:10


    近期,禹州市恒商购物广场办公室频频失窃,少则几十元,多则几百元,幕后黑手竟然是一名身怀六甲的孕妇。10月30日上午,站在禹州市法院刑事审判庭的被告席上,被告人胡某对自己一时糊涂的犯罪行为悔之不迭。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300元。

    2013年6月26日晚上9时许,胡某像往常一样来到禹州市东区恒商购物广场,装作要挑选衣服,在二楼各个专卖店里面转来转去。走到商场办公室门口附近,胡某四下观察发现无人注意,轻车熟路地溜进室内,盗走该商场职工王某包内105元后,若无其事地离开了现场。

    这已经是王某第三次在办公室内丢失现金了,多次失窃让王某非常疑惑。通过与同事聊天,得知受害的不仅是自己,同事马某、李某等人也有同样的遭遇。

    报警后,经过公安机关大量调查取证,犯罪嫌疑人胡某浮出水面。令人吃惊的是,胡某已身怀六甲,行动较为不便,但盗窃行为却十分大胆,竟达13次,每次数额并不多,累计近3000元。

    禹州市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犯罪后如实供述罪行,全额退还盗窃金额,征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且胡某确有悔罪表现,系怀孕妇女,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适用缓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姚永丽    


关闭窗口

地址:许昌市前进路中段   
邮编:461000 电话:0374--2929115  
您是第 59901452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