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注重窗口建设,坚持“四心”立案,切实为民服务。“四心”即立案调解要用心,要用心倾听、斟酌,主动向当事人释明调解的优势,告知当事人诉讼风险和成本;立案引导要耐心,要求立案人员做好立案指引,并在立案大厅摆放监督卡,将当事人的满意度作为考核的一项内容;立案工作要细心,立案工作包括立案调解、立案登记、诉讼费用收取及向当事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等多项内容;调查立案要诚心,针对有的当事人坚持要法院解决不属于自身管辖的案件,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求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核实,实行“首问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