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河南省许昌县人民法院结合新农村建设快速发展的实际,积极为全县的新农村建设提供司法保障。该院对涉农案件实行“四优先”即实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制度,以最短时间为农民提供最优质司法服务;坚持下乡巡回办案,把庭审开到田间地头,通过“审理一案”,获得“教育一片”的效果;加大对弱势群体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的力度,给予当事人充分的人文关怀。同时通过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及时了解群众的法律需求,积极帮助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改善农村法治环境,维护农村社会大局稳定。(人民法院报2013-11-17 7版)